通报编号: | G/TBT/N/EU/696 | 分发日期: | 2020年1月20日 | ||
通报成员: | 欧盟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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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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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欧盟有关植物保护产品中不允许含有的助剂清单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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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内容简述: 助剂与植物保护产品和增效剂中的活性物质一起使用,因此以类似的方式在环境中传播。如果以下内容确定则助剂在植物保护产品和增效剂中是不可接受的:
(a)其残留物,在施用时符合植物保护规范,并考虑了实际使用条件,对人类、动物健康或地下水具有有害影响或对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影响;
(b)如果在施用时符合植物保护规范,并考虑了实际使用条件,,对人类或动物健康具有有害影响或对植物、植物产品或环境具有不可接受的影响。这些不可接受的助剂在法规(EC)1107/2009附件III中列出。
本法规草案根据欧盟成员国的提案制定第一个不可接受的助剂清单,这些成员国早些时候已将有关物质确定为植物保护产品或佐剂中不可接受的共制剂。这些提案已将之前涉及的物质确定为植物保护产品或增效剂中不可接受的助剂。
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在生效之日起2年内修改或撤消包含所列物质的现有植物保护产品或增效剂。成员国根据法规No1107/2009第46条或增效剂授权国家规定批准的宽限期应尽可能短,并应在撤销或修改授权之后3个月内结束销售和分销,9个月内结束处置、储存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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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
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 ||||
原文链接: | 相关文件: •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1107/2009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及撤销理事会指令79/117/EEC和91/414/EEC: 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 | ||||
评议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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