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EU/373 | 分发日期: | 2020年3月9日 | ||
通报成员: | 欧盟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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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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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欧盟有关不继续批准苯线磷用于植物保护产品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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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内容简述: 根据第(EC)1107/2009号法规,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批准对活性物质苯线磷(Fenamiphos)不再延期。各成员国应撤销批准含活性物质苯线磷(Fenamiphos)的植物保护产品。本次不延期是根据第(EC)1107/2009法规对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的一种物质首次评估批准的。该物质以前曾做过评估,且根据第91/414/EEC.号令批准。
此决定仅涉及该物质及含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投放市场。继停止批准所有含该物质的库存产品的宽限期到期后,有可能对最大残留限量分别采取措施,并根据SPS程序分别予以通报。
另根据TBT协议,本委员会执行法规草案已通过G/TBT/N/EU/701号文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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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
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 ||||
原文链接: | 英文 5页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SPS/EEC/20_1857_00_e.pdf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