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N51-97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涕灭威
剂型:颗粒剂
毒性及其标识:
剧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涕灭威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月季 红蜘蛛 3500-4000克/亩 穴施
棉花 蚜虫 600-1200克/亩 沟施、穴施
烟草 烟蚜 750-1000克/亩 穴施
甘薯 茎线虫病 2000-3000克/亩 穴施
花生 线虫 3000-4000克/亩 沟施、穴施
使用技术要求:
1.甘薯地使用:每亩2-3公斤,限亩栽2500-3000株地区(3000株以上,按每株1克)。施药距采收安全间隔期150天。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地下水位埋深1米以内,年降雨量大于1000毫米的沙土和沙壤地区,距水源100米以内的地 块不得使用。(2)该产品被作物根系吸收并发挥良好药效所需要的最低土壤含水量为5%(重量比)。否则将影响药效,为此,在常年5-6月份气候干旱的丘陵半山区应采用深施药法,即把药颗粒施在薯秧入土的茎基部下边约2-3厘米深处,并浇足水以减轻干旱对药效的影响,利于药效的正常发挥。(3)仅限在冀、鲁、豫春甘薯茎线虫发生严重的地区使用。(4)安全间隔期内施药田设立警示牌:“不得采摘茎叶和挖甘薯块食用或饲用,剧毒!” 2.花生田使用:仅限于春播花生,并不得在田内间套种其它作物,禁止用于夏播花生。 3.烟草田作用:移栽烟苗穴施,把药粒分散施在穴底(切忌集中)盖少量土后再栽苗(苗根直接接 触药粒易发生药害),并浇足水、封土,安全使用间隔期60天。 4.棉花田使用:播种时沟施,注意把种子与药粒隔离开,不得把药粒与棉种直接混拌;移栽苗时穴施,把药粒分散施在穴底,盖少量土后栽苗,并浇足水、封土。 5.月季上使用:仅限于花卉场、花园、花房。施药后的月季,仅供观赏,严禁将花或枝叶作其他用途,严禁在家庭养花时使用。 6. 本品在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6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甘薯、花生、棉花上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剂是氨基甲酸酯类杀虫、杀螨、杀线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作用,能被植物根系吸收,传导到植物地上部各组织器官。
注意事项:
1.为做到科学、合理、安全的使用,必须在当地农业植保部门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须认真理解标签上的说明及有关技术资料。 2.任何情况下,严禁使涕灭威颗粒剂与种子或秧苗直接接触,以防发生药害,为便于药效充分发挥。施药前后要保持土壤湿润。 3.本品严禁用于蔬菜、瓜类 严禁用于水田,严禁浸水喷洒。 4.要固定专人施药,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视力昏花、衰弱、腹部痉挛、胸部烦闷、呕吐、发汗、瞳孔缩小、流泪、唾液分泌过多、异状呼吸、全身痉挛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治疗方法: (1)应由医生诊断治疗,同时用肥皂完全除去在皮肤附着的本剂。 (2)解毒剂为硫酸阿托品。大人按症状每10分钟一次肌肉注射,中等程度症状时1-2毫克,重症时2-4毫克。儿童按症状,适当减少药量。 (3)出现硫酸阿托品的药效后,可适当延长注射时间,直到医生认为不必要为止。 (4)症状严重时须作人工呼吸或吸入氧气。 (5)绝不允许使用解磷定、吗啡或其它镇静剂。 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8-5826311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2008-09-1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