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91106-15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甲基硫菌灵 |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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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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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基硫菌灵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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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姜 |
叶枯病 |
30-57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赤霉病 |
71-100克/亩 |
喷雾 |
| 梨树 |
黑星病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 水稻 |
稻瘟病 |
100-143克/亩 |
喷雾 |
| 水稻 |
纹枯病 |
100-143/亩 |
喷雾 |
| 瓜类 |
白粉病 |
32-48克/亩 |
喷雾 |
| 甘薯 |
黑斑病 |
1600-2000倍液 |
浸薯块 |
| 番茄 |
叶霉病 |
36-54克/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轮纹病 |
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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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防治小麦赤霉病,应于始花期喷药一次,5-7天后喷第2次药。
2.用于防治水稻稻瘟病和纹枯病,于发病初期或幼穗形成期至孕穗期施药。
3.防苹果轮纹病需在7月下旬进行,每隔10-15天再喷一次,连喷3次,直至8月底。
4.用于甘薯黑斑病防治时,应在播种前浸种10分种。
5.用于番茄叶霉病时,应在发病初期进行均匀喷雾,每隔7~10天喷一次,连续2~3次。喷药要着重喷洒叶片背面。
6.用于瓜类白粉病防治时,应在发病初期均匀喷雾,隔7-10天喷1次,连续喷3-4次。
7.用于防治梨树黑星病时,应在梨树接近开花前和落花70%左右各喷一次药,以保护花序、嫩梢和新叶。
8.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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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苯并咪唑类,是一种内吸杀菌剂,能防治多种作物病害,具有内吸 、预防和治疗作用。它在植物体内转化为多菌灵,干扰菌的有丝分裂中纺锤体的形成,影响细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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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番茄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在瓜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苹果树和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2次。在甘薯上使用时作为浸种使用,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1次。
2.本剂不能与铜制剂混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7.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皮肤、眼结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立即催吐、洗胃。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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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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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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