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91104-29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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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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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250-300倍液2)0.16毫升/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小麦 |
蚜虫 |
8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80毫升/亩 |
喷雾 |
桑树 |
尺蠖 |
8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80-16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造桥虫 |
80-160毫升/亩 |
喷雾 |
粮仓 |
多种储粮害虫 |
1)300-400倍液2)0.8-1毫升/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000-125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000-125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食叶害虫 |
80毫升/亩 |
喷雾 |
青菜 |
菜青虫 |
8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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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蚜虫刺吸式口器害虫在低龄若虫期施药效果最佳,亩剂量对水50千克,均匀喷雾。
2、其它害虫在低龄幼虫期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
4、对诸粮堆垛的穿透较弱,不能用于熏蒸实仓,用于防治室内害虫要注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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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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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此药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配药时要充分搅拌才能乳化。
2、施药时应穿戴好手套等防护用品,使用后用肥皂洗净手和脸。
3、安全间隔期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青菜5天,5次;茶树6天,1次;温室栽培方式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安全间隔期为7天。
4、在蚕桑上使用是注意采桑间隔期,敌敌畏对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柳树等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5、施药器具应用清水冲洗和适当洗涤剂清洗,施药器械不得在河流、湖泊、池塘和小溪内洗涤。
6、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孕妇请勿接触此药。
7、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才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
8、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时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储存于阴凉干燥及小孩拿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请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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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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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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