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6176-7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维尤纳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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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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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玉米螟 |
120-24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120-24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叶蝉 |
125-22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螟虫 |
125-225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烟青虫 |
100-20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120-24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黏虫 |
120-2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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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或范围)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棉花 棉铃虫 100-2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100-20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玉米螟 120-24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粘虫 120-240毫升/亩 喷雾
1、本品应于棉铃虫、蚜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 2、本品防玉米螟在卵孵化盛期均匀喷雾。防玉米粘虫在卵孵盛期或幼虫3龄前均匀喷雾。 3、本品于水稻叶蝉若虫高峰期施药。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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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剂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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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玉米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 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轻度中毒: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一般降到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痛、腹泻等。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在治疗时医生请注意防治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处。并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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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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