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6176-12
登记证持有人:上虞颖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铃虫 100-2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100-20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玉米螟 120-24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黏虫 120-2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蚜虫低龄若虫发生初盛期;棉铃虫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玉米螟钻蛀前;黏虫低龄幼虫期开始施药。施药时应注意喷雾均匀。 2、大风天应避免喷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本品在棉花、玉米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在施药后初效作用缓慢,2-3天效果显著,后效作用强。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适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蚜虫,玉米黏虫、玉米螟。
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如有结晶析出,不影响质量,用时摇匀即可。 3、避免高温,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以免分解失效。施用前后一周内不得使用敌稗,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为缓效型杀虫剂,后效作用强。不宜在桑、茶树上使用。 5、配药和施药时要严格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时应戴口罩、手套、雨衣、长统靴等,避免吸入和皮肤接触药剂。喷药时不要吸烟、进食、饮水,身体不适时勿施药。 6、施药3天内禁止人畜下田,5天内不要把田水放入池塘,以免鱼类中毒。 7、施药后及时清洗暴露部位的皮肤。 8、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要及时就医。 9、对蜜蜂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作物花期禁用。 10、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该药抑制体内胆碱酯酶,造成神经生理功能紊乱,表现为头痛、头昏、食欲减退、恶心、呕吐、腹痛、瞳孔缩小、多汗、肌束震颤等。重者出现肺水肿、脑水肿、昏迷、呼吸麻痹。部分有心、肝、肾损伤。 2、皮肤接触:及时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及大量清水冲洗。就医。 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0-15分钟。就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输氧,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5、误服急救:误服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携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解毒剂有用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加锁保存,放置在儿童不可触及处;远离明火、高温;不可与食物、饲料、饮料同贮同运;运输时要防潮、防晒,轻拿轻放,用专门车辆运输。不得与碱性物质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