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6152-4 |
登记证持有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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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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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玉米螟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500-1000倍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叶蝉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螟虫 |
100-125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烟青虫 |
500-1000倍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玉米 |
黏虫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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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或幼虫低龄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
2.喷施时间宜选择在早上9点左右和下午2时左右,喷药6小时内遇大雨应补喷。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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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为内吸杀虫剂,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并可杀卵,有一定的熏蒸作用,是缓效型杀虫剂。其基本杀虫原理是抑制昆虫乙酰胆碱酯酶。适用于蔬菜、茶树、烟草、果树、棉花、 水稻、小麦、柑桔等作物,防治多种咀嚼式、刺吸式口器害虫和害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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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蔬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用时若有结晶体析出,不影响质量,摇匀即可使用,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3、本品易燃,应严禁火种,封闭保存,并放于阴凉处。
4、施药时请勿接触皮肤,若不慎接触到,请立即清洗,药后应更衣洗澡。
5、药后三天内严禁人、畜下田,药后五天内严禁田水排放到鱼塘、沟渠,避免鱼类中毒。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视力模糊、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流涎、腹痛、腹泻、抽搐、口吐白沫。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乙酰甲胺磷中毒,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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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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