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59-15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铵盐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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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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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剑麻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林木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果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桑树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橡胶园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甘蔗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茶树 |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
250-500毫升/亩 |
定向喷雾 |
非耕地 |
杂草 |
250-667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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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避免喷洒到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2. 药液应用清水配制,否则会影响药效。
3. 土壤干燥,请加大喷雾水量并使用登记批准高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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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内吸传导型除草剂,能有效防治茶树、甘蔗、果园、剑麻、林木、桑园、橡胶园、非耕地的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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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施药后隔5天才能播种。
2.喷药后6~8小时如下雨,对药效有影响。
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抽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4.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喝大量清水和牛奶并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草甘膦异丙铵盐含量:41%。 |
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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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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