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59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剑麻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林木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果园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橡胶树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甘蔗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茶树 一年生杂草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250-5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按规定用药量兑水50公斤,在杂草生产旺盛期对杂草进行定向茎叶喷雾施药,施药后8小时降雨会降低药效,应酌情补喷。2.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剂,可提高除草效果;3.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产品性能:
草甘膦是一种内吸传导型广谱灭生性除草剂。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适用于果园、茶园、甘蔗、橡胶、剑麻、森林园地、路旁等地除草,能有效防除一年生和多年生恶性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时应穿戴好手套、口罩和防护服,做好个人防护。 3.药液勿入口,如有眼睛或裸露皮肤接触药液,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4.低温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匀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5.药液应用清水配制,兑入泥浆水会降低药效。 6.为减缓杂草害的抗药性,请注意与其他除草剂轮换使用。 7.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及的妇女接触本品。 9.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他用。
中毒急救措施:
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眼睛或皮肤接触药液,应及时用清水冲洗。 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1.草甘膦有腐蚀性,应使用塑料容器贮存。2.产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3.产品应存放于儿童不易接触到的地方。4.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