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57-37 |
登记证持有人:四川省川东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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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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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林木 |
食叶害虫 |
500-100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螨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桑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食叶害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75-100毫升/亩 |
灌心叶 |
茶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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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阔叶作物20公分以下的作物对本品敏感,使用时要特别小心,最好稀释200倍以上。
2、大风天气或预计1小时内要下雨,请勿施药。
3、药液要随配随用,不能与碱性药剂混用,作物收获前5天禁用。
4、该药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和夜间施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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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以触杀、胃毒为主,无内吸作用。对光不稳定,很快分解失效。能广泛用于棉花、茶树、蔬菜、果树等农作物,杀灭棉蚜、菜青虫、蚜虫效果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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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在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一般为6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
次;苹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茶叶和林木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分别为10天、5天,每季作物的最多
使用次数为1次;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的最多使用
次数为3次。(20公分以下的烟草不得使用)
2. 对家禽、蜜蜂、鱼虾等毒性高,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水源、桑园等。
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不要在养蜂区喷药。
3.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该药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
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
4、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均匀喷雾。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口罩,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
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2.若药液不慎溅到皮肤上,请速用肥皂水洗净;若溅到眼部及周围,立
用清水冲洗15分钟并就医。
3.若误服中毒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并送医院对症治
疗,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
他商品同贮同运。
3、贮运时轻拿轻放,防火防雨淋。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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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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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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