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57-3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济宁市通达化工厂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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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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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林木 |
食叶害虫 |
500-100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螨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核桃树 |
举肢蛾 |
350-450毫升/亩 |
药土法 |
桑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食叶害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75-100毫升/亩 |
灌心叶 |
茶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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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防治棉花棉铃虫期间施药,由于药剂见光分解快而药效期较短,对卵的孵化还有刺激作用,视虫害发生情况,可与其它防治棉铃虫药剂混用,以延长药效期。2.本品见光易分解,宜早晚施药。3.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茶树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使用次数为7次;在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甘兰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在烟草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玉米作物上防治玉米螟,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核桃树上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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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对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作用,毒杀速度较快。对棉铃虫的幼虫的毒力较强,特别是对大龄幼虫仍有较高的毒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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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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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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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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