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57-29 |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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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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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林木 |
食叶害虫 |
500-1000毫升/亩 |
喷雾 |
果树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螨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果树 |
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桑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食叶害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75-100毫升/亩 |
灌心叶 |
茶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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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作物(或范围) 防治对象 制剂用药量 使用方法 茶树 食心害虫 1000-2000倍液 喷雾 果树 食心虫 1000-2000倍液 喷雾 果树
蚜虫 1000-2000倍液 喷雾 果树 螨 1000-2000倍液 喷雾 林木 食叶害虫 500-10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食叶害虫 1000-2000倍液 喷雾 蔬菜 菜青虫
50-75毫升/亩 喷雾 烟草 食叶害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玉米螟 75-100毫升/亩 灌心叶
1、本品在阳光条件下易分解,所以田间喷雾最好在傍晚进行。本品宜在害虫卵孵盛期至幼虫低龄期施药,作物幼苗期适当降低用药量。玉米田不可用于喷雾,防治玉米螟,宜在玉米心叶末期拌毒砂土灌心,或用水稀释4000-5000倍灌心。大风天或预计小时内降雨,请勿喷药。
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茶树1次、果树3次、棉花2次、桑树2次、蔬菜3次、烟草3次。
3、安全间隔期:茶树5天、果树14天、棉花14天、桑树10天、蔬菜7天、烟草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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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作用。无内吸作用,击倒力强,对光不稳定,叶面喷雾残效期短,残留危险性小。可防治棉铃虫、蚜虫,玉米螟、果树蚜虫、螨、食心虫,蔬菜菜青虫,茶树、林木、烟草上的食叶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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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上。4、本品在应用浓度范围内,对蚜虫的天敌七星瓢虫的卵、幼虫和成虫
均有强烈的杀伤作用,用药时应注意。5、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6、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7、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8、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运时,严防潮湿,受热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远离火源或热源;密封贮存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装卸时轻拿轻放,防止破损渗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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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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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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