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85157-19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军星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辛硫磷 |
| 剂型: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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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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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辛硫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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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林木 |
食叶害虫 |
500-1000毫升/亩 |
喷雾 |
| 果树 |
蚜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果树 |
螨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果树 |
食心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桑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棉花 |
棉铃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食叶害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玉米 |
玉米螟 |
75-100毫升/亩 |
灌心叶 |
| 茶树 |
食叶害虫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蔬菜 |
菜青虫 |
50-7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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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光照条件下易分解,应在傍晚时施用,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
2、高粱、黄瓜、菜豆和甜菜等作物对本品敏感,使用时避免产生漂移药害;
3、蔬菜、棉花、玉米、烟草等作物苗期禁用,以防药害;
4、大风天或预计要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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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低毒有机磷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胃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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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安全间隔期:辛硫磷在蔬菜:青菜6天2次、大白菜6天3次、甘蓝5天4次、黄瓜3天3次;果树:苹果树7天4次;茶树5天1次;烟草5天2次;本品在其它果树梨树、桃树上未查到安全间隔期和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在林木、棉花、桑树、玉米上的安全间隔期也没有找到安全间隔期和每季使用次数的依据
2、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戴好口罩、手套、眼罩,穿长袖防毒衣裤和胶鞋,施药过程中严禁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身体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
3、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药液要随配随用,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以防失效。
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
3、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4、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洗胃、导泻, 医生可用用阿托品、解磷定静脉注射。
5、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
[2]避免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
[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等其它商品同储同运;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安全间隔期:在青菜上不少于6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大白菜上不少于6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甘蓝上不少于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在黄瓜上不少于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苹果树上不少于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4次;在茶树上不少于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烟草上不少于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本品在林木、棉花、桑树、玉米上的安全间隔期暂没有搜索到相关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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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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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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