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21-2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乐果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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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乐果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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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蚜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螨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叶蝉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螟虫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75-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烟青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烟草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甘薯 |
小象甲 |
2000倍液 |
浸鲜薯片诱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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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用于水稻时,注意喷雾均匀,重点喷水稻中下部。
2、产品的安全间隔期:水稻30天;棉花14天以上;烟草5天;甘薯14天。水稻、甘薯每季最多使用1次,烟草和棉花每季最多使用3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对烟草等作物较敏感,使用时应先做药害试验,再确定使用浓度。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48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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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属有机磷类农药,为内吸性触杀杀虫、杀螨剂。能有效防治甘薯小象甲,棉花螨、蚜虫,水稻飞虱、螟虫、叶蝉,烟草蚜虫、烟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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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禁止在蔬菜、瓜果、茶叶、菌类和中草药材作物上使用。 2、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牛、羊的胃毒较大,喷过药的绿肥、杂草在一个月内不得喂食。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及其他部位。6、用过的容器和废气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典型的有机磷中毒。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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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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