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89 |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蓝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气谱法)
|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300-400倍液,2)0.1毫升/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 小麦 |
蚜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 小麦 |
黏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 桑树 |
尺蠖 |
5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棉花 |
造桥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 粮仓 |
多种储藏害虫 |
1)400-500倍液2)0.5-0.63毫升/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 茶树 |
食叶害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 青菜 |
菜青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茶树食叶害虫、青菜菜青虫、桑树尺蠖、小麦害虫应于低龄幼虫期用药,亩用本品50克兑水均匀喷雾;防治棉花害虫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或低龄幼虫期用药,亩用本品50-100克多少均匀喷雾;防治苹果树害虫应于害虫发生初期或低龄幼虫期用药,稀释本品1600-2000倍液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施药后易分解。
|
注意事项: 1.本品在青菜上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5次。茶树上安全间隔期为6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棉花,苹果树,桑树,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本药剂加水稀释时应现用现配,当天用完,稀释液放久易分解。
3.不得将本药剂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4.严格保管药剂,施药人员施药时要穿防护服,戴口罩,手套,严禁吸烟,喝水,吃东西:配药,施药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勿接触皮肤。
5.施药时避免药液溅到高粱,月季花,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等对本品敏感的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
6.本品对蜂蜜,鱼类等水生作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不要把药液直接喷洒在电镀的器皿上,以免发生腐蚀作用。
8.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免延缓抗性产生9.禁止孕妇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潜伏期短,发病快,常见有昏迷,抽搐和肺水肿,皮肤污染后应立即用清水或碱性液体冲洗,误服者迅速催吐,洗胃,洗胃操作要细心,轻柔,防止造成消化道黏膜损伤或穿孔,治疗以阿托品为主,阿托品停药不宜过早,注意心肝监护,防止病情反复或猝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本品易燃,请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质量保证期: |
备注:
|
|
核准日期:
/
|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