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79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省西安市植丰农药厂
农药名称:敌敌畏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气谱法)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卫生 多种卫生害虫 1)300-400倍液,2)0.1毫升/立方米 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 蚜虫 5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5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尺蠖 5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造桥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粮仓 多种储藏害虫 1)400-500倍液2)0.5-0.63毫升/立方米 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 小卷叶蛾 16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蚜虫 1600-2000倍液 喷雾
茶树 食叶害虫 50毫升/亩 喷雾
青菜 菜青虫 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或发生初期施药,喷雾时必须均匀周到,作物长势稠密时效果更佳。2、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安全间隔期:青菜5天,茶叶6天,温室栽培方式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为7天。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青菜5次,茶叶1次。
产品性能:
敌敌畏乳油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及熏蒸杀虫作用。适用于茶、桑、蔬菜以及临近收获的果树及仓库、卫生害虫的防治。
注意事项:
1、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2、高温施用时要注意避免中毒,不要迎风施药。 3、使用本品时应严格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定》进行,注意个人防护。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施过药的区域严禁人畜进入。4、应避开养蜂、养蚕地和鱼塘。清洗药械时要防止污染水源。5、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这类作物上。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瞳孔缩小、呼吸困难、昏迷、抽搐和肺水肿等,严重时昏迷,数十分钟内死亡。如有中毒,立即携本标签就医治疗。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接触皮肤用碱性液体或清水彻底清洗。溅入眼睛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中毒,重点进行心肺监护。误服:对胃粘膜有强烈刺激作用,慎重洗胃。治疗以阿托品为主,解磷定等胆碱酯酶复能剂效果较差,用量不宜过大,可酌情选用,阿托品停用不宜过早,注意心肝监护,防止病情反复或死亡。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运时,严防潮湿、受热和日晒,保持通风良好;密封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本品属危险化学品,装卸时轻拿轻放,防止破损渗漏,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后运输,并及时妥善处理地面和污染物。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