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64
登记证持有人:商丘市大卫化工厂
农药名称:敌敌畏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气谱法)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卫生 多种卫生害虫 1)300-400倍液,2)0.1毫升/立方米 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 蚜虫 5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5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尺蠖 5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造桥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粮仓 多种储藏害虫 1)400-500倍液2)0.5-0.63毫升/立方米 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 小卷叶蛾 16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蚜虫 1600-2000倍液 喷雾
茶树 食叶害虫 50毫升/亩 喷雾
青菜 菜青虫 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食叶害虫在幼虫三龄前使用,蚜虫在若虫初发期喷洒。2.储藏害虫在粮食入库前对库房进行喷雾或挂条熏蒸,并密闭2-5天。3.防治卫生害虫可进行室内喷雾或挂条熏蒸。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中等毒性的有机磷杀虫剂,具有杀虫谱广,作用较迅速,残效期短等特点。对害虫具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产品用于粮仓喷雾和熏蒸时,仅用作空仓器材杀虫剂,不可用作他用。 3、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 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 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和运输;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