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5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垄喜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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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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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300-400倍液,2)0.1克/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小麦 |
蚜虫 |
50克/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50克/亩 |
喷雾 |
桑树 |
尺蠖 |
5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造桥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粮仓 |
多种储藏害虫 |
1)400-500倍液2)0.5-0.63克/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食叶害虫 |
50克/亩 |
喷雾 |
青菜 |
菜青虫 |
5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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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害虫低龄虫期盛发初期施药,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产品在温室栽培方式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3天,在其他栽培方式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是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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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适用于棉花、小麦、茶、蔬菜、苹果等多种作物上的害虫及多种粮仓、卫生害虫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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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 眼睛: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咨询医务人员。 皮肤:立即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 误服:立即洗胃处理,可用阿托品、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碱、吩噻嗪、利血平等,并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阴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敌敌畏990克/升。 |
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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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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