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50 |
登记证持有人:高密建滔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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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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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300-400倍液,2)0.1克/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小麦 |
蚜虫 |
50克/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50克/亩 |
喷雾 |
桑树 |
尺蠖 |
5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造桥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粮仓 |
多种储藏害虫 |
1)400-500倍液2)0.5-0.63克/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食叶害虫 |
50克/亩 |
喷雾 |
青菜 |
菜青虫 |
5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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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发生初期至低龄幼虫盛期用药,要均匀喷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能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 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施药时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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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熏蒸、胃毒和触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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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5.在温室栽培方式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在其他栽培方式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口服立即发病。轻度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并就医。眼睛溅药:用大量清水清洗15分钟,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皮肤沾药:用肥皂水彻底清洗,如仍有刺激感,立即就医;误服:应迅速催吐、洗胃、导泄(清醒时才能引吐),用阿托品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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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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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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