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4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常丰农化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敌敌畏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卫生 多种卫生害虫 1)300-400倍液,2)0.1克/立方米 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 蚜虫 50克/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50克/亩 喷雾
桑树 尺蠖 50克/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克/亩 喷雾
棉花 造桥虫 50-100克/亩 喷雾
粮仓 多种储藏害虫 1)400-500倍液2)0.5-0.63克/立方米 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 小卷叶蛾 16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蚜虫 1600-2000倍液 喷雾
茶树 食叶害虫 50克/亩 喷雾
青菜 菜青虫 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菜青虫在低龄幼虫期进行施药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根据虫害情况每隔3-4天施一次连续用3次。 2.用400-500倍液喷洒仓库密闭门窗可闷杀红铃虫、蛾子、麦蛾等贮量害虫。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杀虫剂,具有胃毒、触杀和熏蒸作用,适用于防治临近收获的果树和蔬菜上的害虫,卫生害虫和仓库害虫等。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产品用于粮仓喷雾和熏蒸时,仅用作空仓器材杀虫剂,不可用作他用。 3、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配药时一定要搅拌均匀使其完全乳化,充分发挥药效,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内,避免阳光直射,并不可靠近火源和热源。 2、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严禁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应存放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管。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