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37
登记证持有人:漯河市新旺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敌敌畏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卫生 多种卫生害虫 1)300-400倍液,2)0.1毫升/立方米 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 蚜虫 5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50毫升/亩 喷雾
桑树 尺蠖 5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造桥虫 50-100毫升/亩 喷雾
粮仓 多种储藏害虫 1)400-500倍液2)0.5-0.63毫升/立方米 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 小卷叶蛾 16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蚜虫 1600-2000倍液 喷雾
茶树 食叶害虫 50毫升/亩 喷雾
青菜 菜青虫 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小麦、青菜、茶树、桑树、棉花兑水30—50公斤/亩,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储藏害虫在粮食入库前对库房进行喷雾或挂条熏蒸,并密闭2—5天。3.防治卫生害虫可进行室内喷雾或挂条熏蒸。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高效、速效、广谱。为胆碱酯酶抑制剂。对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防效好。其蒸气压高,对同翅目、鳞翅目昆虫有极强击倒力。施药后易分解,残效 期短,无残留,适于茶、桑、烟草、蔬菜、收获前果树、仓库、卫生害虫防治。
注意事项:
1.该产品用于粮仓喷雾和熏蒸时,仅用作空仓器材杀虫剂,不可用作他用。2.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若眼睛溅入、皮肤沾附农药后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送医院就诊。若误食、吸入立即送医院就诊。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质量浓度1000克/升。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