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29 |
登记证持有人:合肥合农农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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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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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300-400倍液,2)0.1克/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小麦 |
蚜虫 |
50克/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50克/亩 |
喷雾 |
桑树 |
尺蠖 |
5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造桥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粮仓 |
多种储藏害虫 |
1)400-500倍液2)0.5-0.63克/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食叶害虫 |
50克/亩 |
喷雾 |
青菜 |
菜青虫 |
5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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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本品应于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农业害虫一般兑水75~100千克/亩,作物矮小时用水量略减。大风天或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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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有机磷杀虫剂,兼有胃毒,触杀及熏杀作用,作用速度较快,残效期较短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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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产品用于粮仓喷雾和熏蒸时,仅用作空仓器材杀虫剂,不可用作他用。
3、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不宜使用,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本品应现配现用,当天用完,稀释过久易分解。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腹泻腹痛、呼吸困难等,严重时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 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注意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装卸时应轻装、轻卸,不可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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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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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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