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15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蕴农植保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敌敌畏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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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气谱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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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卫生 |
多种卫生害虫 |
1)300-400倍液,2)0.1毫升/立方米 |
1)泼洒2)挂条熏蒸 |
小麦 |
蚜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小麦 |
黏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桑树 |
尺蠖 |
5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造桥虫 |
50-100毫升/亩 |
喷雾 |
粮仓 |
多种储藏害虫 |
1)400-500倍液2)0.5-0.63毫升/立方米 |
1)喷雾2)挂条熏蒸 |
苹果树 |
小卷叶蛾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1600-20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食叶害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青菜 |
菜青虫 |
5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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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低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储藏害虫在粮食入库前对库房进行喷雾或挂条熏蒸,并密闭2-5天。
3、防治卫生害虫可进行室内喷雾或挂条熏蒸。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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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有机磷杀虫剂,用于防治咀嚼式和刺吸式口器害虫。施药后易分解,残效期短,无残留,适于茶、桑、青菜及果树、粮仓、卫生等害虫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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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温室栽培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其它栽培方式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2、该产品用于粮仓喷雾和熏蒸时,仅用作空仓器材杀虫剂,不可用作他用。
3、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对玉米、豆类、瓜类幼苗及柳树也较敏感。使用时应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9、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值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
急救措施 : 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
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 。
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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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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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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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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