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5105-11
登记证持有人:陕西省蒲城美尔果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敌敌畏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敌敌畏77.5%(气谱法)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卫生 多种卫生害虫 1)300-400倍液,2)0.1克/立方米 1)泼洒2)挂条熏蒸
小麦 蚜虫 50克/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50克/亩 喷雾
桑树 尺蠖 50克/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0-100克/亩 喷雾
棉花 造桥虫 50-100克/亩 喷雾
粮仓 多种储藏害虫 1)400-500倍液2)0.5-0.63克/立方米 1)喷雾2)挂条熏蒸
苹果树 小卷叶蛾 1600-2000倍液 喷雾
苹果树 蚜虫 1600-2000倍液 喷雾
茶树 食叶害虫 50克/亩 喷雾
青菜 菜青虫 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虫害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 2.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3.施药应选早晚气温低时进行,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对果树、青菜、茶树、棉花、小麦等作物上的多种害虫及粮仓、卫生害虫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本品采用温室栽培方式时安全间隔期为3天,采用其他栽培方式时安全间隔期为7天。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 2.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请用肥皂和水清洗,若溅入眼睛,请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应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解毒,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4.本品对高粱、月季花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