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4116-7 |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代森锌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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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锌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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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梨树 |
多种病害 |
500-700倍液 |
喷雾 |
油菜 |
多种病害 |
80-100克/亩 |
喷雾 |
烟草 |
炭疽病 |
80-100克/亩 |
喷雾 |
烟草 |
立枯病 |
80-100克/亩 |
喷雾 |
花生 |
叶斑病 |
65-8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多种病害 |
500-700倍液 |
喷雾 |
茶树 |
炭疽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蔬菜 |
多种病害 |
80-100克/亩 |
喷雾 |
观赏植物 |
叶斑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观赏植物 |
炭疽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观赏植物 |
锈病 |
500-700倍液 |
喷雾 |
马铃薯 |
早疫病 |
80-100克/亩 |
喷雾 |
马铃薯 |
晚疫病 |
80-100克/亩 |
喷雾 |
麦类 |
锈病 |
80-12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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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茶树、花生、麦类病害发病初期用药,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3-4次;在苹果树和梨树作物病害发病初期用药,施药间隔7-15天,连喷3-4次;在烟草苗期3-5天喷一次,定植后10天喷一次,连喷3-4次;在马铃薯、蔬菜、油菜病害发病初期用药,施药间隔7-10天,连续施药2次。2.本品安全间隔期为:苹果、梨收获前28天,马铃薯、麦类、蔬菜、油菜21天,花生30天,茶树、烟草15天,观赏植物无安全间隔期。 3.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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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保护型杀菌剂,其作用机理是有效成分在水中易被氧化成异硫氰化合物,对病原菌体内含有-SH基的酶有强烈的抑制作用,并能直接杀死病菌孢子,抑制孢子的发芽,阻止病菌侵入植物体内,从而达到杀菌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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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在日光强烈照射及空气潮湿时使用。2.本品勿与碱性农药混用,以免分解失效。3.施药时请远离鱼类、水生生物、家蚕等,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恶心、呕吐、腹痛、腹泻,重者为头痛、头晕、心率呼吸加快,血压下降,抽搐、循环衰竭,甚至出现呼吸中枢麻痹而死。 2.如溅到眼睛里,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沾染皮肤上,应立即用肥皂和清水洗净。3.误食者立即催吐、洗胃、导泻。忌油类食物,禁酒。携此标签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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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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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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