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4105-7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省衡水北方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马拉硫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农田 蝗虫 65-90克/亩 喷雾
小麦 蚜虫 85-110克/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85-110克/亩 喷雾
林木 蝗虫 65-90克/亩 喷雾
果树 蚜虫 1350-1800倍液 喷雾
果树 蝽蟓 1350-1800倍液 喷雾
棉花 叶跳虫 55-85克/亩 喷雾
棉花 盲蝽蟓 55-85克/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5-85克/亩 喷雾
水稻 叶蝉 85-110克/亩 喷雾
水稻 蓟马 85-110克/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85-110克/亩 喷雾
牧草 蝗虫 65-90克/亩 喷雾
茶树 象甲 450-720倍液 喷雾
茶树 长白蚧 450-720倍液 喷雾
蔬菜 蚜虫 85-110克/亩 喷雾
蔬菜 黄条跳甲 85-110克/亩 喷雾
豆类 造桥虫 85-110克/亩 喷雾
豆类 食心虫 85-11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防治棉花盲蝽蟓在虫害发生高峰期用药,重点喷洒生长点及蕾铃部,间隔3-5天再补喷一次。防治大豆食心虫在虫卵始盛期喷雾。 *防治小麦及大豆害虫,在虫卵始盛期用药,可连用3次及2次,间隔5-7天 *防治水稻、果树及蔬菜害虫,在虫卵始盛期用药,可连用三次,间隔7天。 *防治茶叶害虫,在虫卵始盛期用药一次。 *防治牧草及农田及林木蝗虫,在虫卵始发期用药,地面超低容量喷雾。 *避免在强阳光、大风及下雨天气条件下施药。 *不能与强碱药剂混用。
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好的触杀和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成毒力更强的马拉氧磷,从而发挥较强的毒杀作用,对棉花、大豆等多种的害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及安全间隔期:黄瓜:2次3天;棉花14天;甘蓝:2次7天;萝卜:3次10天;小麦:7天;水稻:3次14天,苹果树:2次5天;牧草:1次5天。豆类:2次7天;茶叶:1次10天,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急救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1]用阿托品1~5毫克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克静脉注射( 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 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水源与居民区,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及其它易燃、易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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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