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84105-5
登记证持有人:湖北犇星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马拉硫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马拉硫磷4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农田 蝗虫 65-9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蚜虫 85-11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黏虫 85-110毫升/亩 喷雾
林木 蝗虫 65-90毫升/亩 喷雾
果树 蚜虫 1350-1800倍液 喷雾
果树 蝽蟓 1350-1800倍液 喷雾
棉花 叶跳虫 55-85毫升/亩 喷雾
棉花 盲蝽蟓 55-85毫升/亩 喷雾
棉花 蚜虫 55-85毫升/亩 喷雾
水稻 叶蝉 85-11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蓟马 85-11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85-110毫升/亩 喷雾
牧草 蝗虫 65-90毫升/亩 喷雾
茶树 象甲 450-720倍液 喷雾
茶树 长白蚧 450-720倍液 喷雾
蔬菜 蚜虫 85-110毫升/亩 喷雾
蔬菜 黄条跳甲 85-110毫升/亩 喷雾
豆类 造桥虫 85--110毫升/亩 喷雾
豆类 食心虫 85--11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无内吸作用,喷药时必须均匀周到。 2.本品对瓜类、豇豆、梨和苹果某些品种易产生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产品性能:
本品为非内吸的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熏蒸作用,残效期较短,适用于多种作物及仓库害虫。
注意事项:
1.不能与强酸、强碱农药混用。 2.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勿与皮肤接触。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物、家蚕有毒,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蜂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用具。 4.安全间隔期水稻不少于14天,茶树不少于10天,棉花和小麦不少于7天,蔬菜上不少于10天,豆类上不少于7天,果树上不少于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水稻3次,茶树1次,棉花3次。 5.建议与其他不同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恶心、呕吐、痉挛、昏迷等。 上呼吸道受到刺激时,可饮少量牛奶及苏打。皮肤、眼睛受到污染时,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最好配成生理盐水)。误服时携此标签立即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给病人皮下注射1-2毫克阿托品,并洗胃、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