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51723 |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小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精甲·咯菌腈 |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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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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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63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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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25克/升
精甲霜灵38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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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烂秧病 |
3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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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推荐用药量用水稀释至1—2升,将药浆与种子按比例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2.本品可供农户直接包衣,亦可供种子公司作种子包衣剂。3.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4.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5.本品在上述作物新品种上大面积应用时,必须先进行小范围的安全性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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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咯菌腈可以防治由高等真菌(如镰刀菌、立枯丝核菌)引起的苗期病害,而精甲霜灵能干扰RNA的合成,达到防治病原菌的目的,能透过种皮随种子萌发和幼苗生长内吸传导到植株的各个部位,防治由低等真菌(如腐霉菌、疫霉菌)引起的多种土传和种传病害。本品由两种具有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菌剂混配而成,用于防治水稻烂秧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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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刺激性,使用时避免眼睛接触,有条件者可佩戴护目镜或防护面罩,穿戴帽子、口罩、长衣、长裤、手套、鞋。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更换工作服。2.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尽快使用,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4.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5.避免与氧化剂接触。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3.眼睛溅入: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5.误服: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分数5.6%(精甲霜灵3.4%,咯菌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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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5-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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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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