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40055
登记证持有人:捷利诺华作物保护(安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咯·霜灵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9%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0.5%     精甲霜灵1%     噻虫胺7.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花生 根腐病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花生 蛴螬 1700-2500克/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使用技术要求: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
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剂。其中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精甲霜灵为内吸性苯胺类化合物,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用于对花生根腐病和蛴螬的防治。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识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5.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如误入眼睛,立即用清水至少冲洗15分钟,仍有不适应立即就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通风处。如接触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如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不能催吐,无特殊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质量浓度96.3克/升(噻虫胺80克/升,咯菌腈5.3克/升,精甲霜灵11克/升)。
核准日期: 2024-01-24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