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40042 |
登记证持有人:瑞隆农化技术(宿州)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联苯•呋虫胺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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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1.5%
联苯菊酯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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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韭菜 |
韭蛆 |
500-7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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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韭菜韭蛆发生初期拌细沙土均匀撒施,及时覆土。2.在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韭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韭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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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联苯菊酯和呋虫胺的混配制剂。 二者混用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的作用,用于效防治韭菜韭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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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有毒,在韭菜花期采取保护或临时封闭蜂巢、韭菜开花前进行韭菜收获等风险降低措施,以减少本产品因内吸性可能造成蜜蜂的潜在风险。(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2.本品对鸟类有毒,应采取撒施后立即覆土、降低制备的颗粒剂大小及在鸟类保护区禁用该制剂等,进而减少鸟类摄取颗粒剂的行为,以降低本产品对鸟类的环境风险。3.本品易造成地下水污染,在土壤渗透性好或地下水位较浅的地方慎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属于农田内施药,对非靶标节肢动物的环境风险不可接受,因此采取不在害虫综合防治区或附近使用本产品和不在寄生性/捕食性天敌发生高峰期使用本产品等相应的风险降低措施,以降低和规避本产品对寄生性天敌所可能带来的环境风险。5.本品不可与其它烟碱类杀虫剂混合使用。6.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着长衣长裤和鞋袜,佩戴口罩和手套、护目镜,施药时要避免接触皮肤、眼睛和衣服。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洗脸。7.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或用药后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必要时请医生诊治。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请医生诊治。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5.误服:请勿引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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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4-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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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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