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40015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隆冠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维·呋虫胺 |
剂型:可分散油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总有效成分含量:10.9%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呋虫胺10%
甲氨基阿维菌素0.9%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茶树 |
茶小绿叶蝉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茶树茶小绿叶蝉发生期施药1次,使用时应均匀喷雾,用水量40—60公斤/亩。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茶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与新型烟碱类杀虫剂呋虫胺混配而成。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属大环内酯双糖类化合物,通过阻碍害虫运动神经信息传递而使身体麻痹死亡,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呋虫胺为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的兴奋剂,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的突触,使害虫麻痹从而发挥杀虫作用,具有较强的内吸活性,兼具触杀、胃毒作用,可以快速被植物吸收并向顶传导。两者复配用于防治茶树茶小绿叶蝉。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2.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戴的衣物。3.本品对蜜蜂、家蚕、非靶标节肢动物有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本品对水生生物有毒。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7.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避免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不强调用中和剂;条件允许时,可先用软毛巾轻拭除去附着的农药,再进行冲洗。眼睛接触: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及时就医。吸入: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误服:应立即用清水漱口,根据农药毒性、特性及摄入量确定是否进行催吐,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应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5.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18.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8.5克/升,呋虫胺95克/升)。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1%,9.5克/升。 |
核准日期:
2024-01-24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