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30696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一凡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棉隆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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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棉隆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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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姜 |
线虫 |
40-60克/平方米 |
土壤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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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应于播种前至少35天进行土壤熏蒸处理。施药前应先松土、浇水,并保湿3—4天后,将药剂均匀撒施于土壤表面并立即翻耕混匀土壤,深度20厘米为宜。混土后再次浇水并覆膜,密闭20天后揭膜散气15天,再进行播种。2.每季最多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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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棉隆易于在土壤及其他基质中扩散,杀线虫作用全面而持久。用于防治姜线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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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溅入眼睛。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不得随意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揽药。2.配药时应远离饮用水源和居民区,要专人看管,严防农药丢失或被人、畜禽误食。3.使用本品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护目镜、手套等防护措施,穿干净的防护服。施药后,应立即用肥皂和水洗净,避免皮肤和眼睛接触药液,施药结束后,应马上用清水冲洗受药液污染的身体部位。4.施药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操作时禁止吸烟、喝水、吃东西。工作后要用肥皂洗手、洗脸并漱口,有条件的应洗澡,工作服要及时换洗。5.患皮肤病及其它疾病尚未恢复健康者,以及哺乳期、孕妇、经期的妇女不得施药。6.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地下水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用。7.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1.中毒症状:会出现如头痛、无力、呼吸喘气等轻度中毒症状,中等中毒症状会进一步加重。2.如误服而发生中毒现象时,请立即携此标签就医,对症治疗。如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接触到皮肤,立即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清洗。无特效解毒剂。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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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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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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