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220300 |
| 登记证持有人:重庆依尔双丰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苄氨·赤霉酸 |
| 剂型:可溶液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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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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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有效成分含量: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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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苄氨基嘌呤1.8%
赤霉酸A4+A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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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大蒜 |
调节生长 |
1000-2000倍液 |
喷雾 |
| 苹果树 |
调节生长 |
600-8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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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苹果树:在苹果树盛花期以及谢花后幼果期各喷雾一次,或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兑水全株均匀喷雾。2.大蒜:于大蒜返青期施药一次,根据植株长势,间隔10—15天可再施药一次,共施药1—2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使用。一般在早晨露水干后或傍晚施药,避免在高温烈日下使用。4.应根据树势、花量、坐果情况、天气情况等适当疏花疏果,保持适当的负载量。5.在大蒜上的使用应先进行安全性试验,未使用过的地区和品种、栽培模式等,应先小面积试验成功后再扩大使用面积。切勿超剂量使用或增加使用次数以避免产生药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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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赤霉酸和苄氨基嘌呤复配而成,可促进作物花芽分化,催花促花,花茎伸长,促进幼果细胞分裂,细胞膨大,促进单性结实和果实生长,从而达到提高坐果率,保花保果及增加单果重的效果;本品还有激活细胞活力、增大叶片、促进作物生长、缓解逆境障碍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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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系接触型植物生长调节剂,用水量需足以喷湿全株叶片,花瓣及幼果。喷出液需成细雾状,水质以微酸性为宜。2.一般单独使用,切勿与铜制剂、碱性肥药混用。3.本品不能替代良好的肥水管理、病虫害防治等基础农艺措施,必须在水肥充足的条件下使用才能发挥最佳效果。4.若不按照推荐使用技术和使用方法施用,均可能会对作物产生药害。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6.使用本品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及时更换衣物。7.避免儿童、过敏者、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2.眼睛溅入:立即翻开眼睑,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流通处,保持呼吸道畅通。4.不慎误服:用清水充分漱口后,携此标签送医诊治。5.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不可倒置。远离火源、热源。2.本品应当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4.运输过程中要防晒、防雨淋;装卸人员穿戴防护用具,要轻搬轻放,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质量浓度40克/升(赤霉酸A4+A7 20克/升,苄氨基嘌呤20克/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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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2-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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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6-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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