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20191
登记证持有人:拜耳作物科学(中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四唑虫酰胺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四唑虫酰胺2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柑橘树 潜叶蛾 10000-20000倍液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7-1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纵卷叶螟 7-10毫升/亩 喷雾
玉米 玉米螟 7.5-10毫升/亩 喷雾
甘蓝 甜菜夜蛾 7.5-10毫升/亩 喷雾
甘蔗 蔗螟 15-25毫升/亩 喷雾
番茄(保护地) 棉铃虫 7.5-10毫升/亩 喷雾
苹果树 桃小食心虫 5000-7000倍液 喷雾
荔枝树 蒂蛀虫 3000-5000倍液 喷雾
辣椒(保护地) 烟青虫 7.5-1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配药前先将原包装摇匀,再采用二次稀释法配药。先将推荐用量的本产品用少量水在清洁容器中充分搅拌稀释,然后全部转移到施药容器中,再补足水量并充分混匀;配好的药液要立即使用。2.防治甘蓝甜菜夜蛾,于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防治柑橘树潜叶蛾,于卵孵盛期喷雾施药1次;防治苹果树桃小食心虫,于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2次;防治辣椒烟青虫、番茄棉铃虫,于卵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防治玉米螟,于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兑水30—45公斤/亩,茎叶均匀喷雾。防治甘蔗蔗螟,于甘蔗苗期、蔗螟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30—45公斤/亩。防治荔枝蒂蛀虫,于卵孵化高峰期喷雾施药1次。3.甘蓝安全间隔期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番茄(保护地)安全间隔期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辣椒(保护地)安全间隔期7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水稻安全间隔期28 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14天;苹果安全间隔期15 天,每季作物最多施药2次,施药间隔14天;柑橘安全间隔期7 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玉米安全间隔期21天,每个生长季最多施用1次。甘蔗安全间隔期150天,每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期14天。荔枝安全间隔期10天,每生长季最多施用2次,施药间隔期7天。4.严格按照批准的使用次和用药量使用。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用水量应根据具体作物品种、生育期和施药器械及当地生产实际进行调查,以喷湿、喷透至药液滴落为宜。
产品性能:
本品为双酰胺类杀虫剂,作用于害虫的鱼尼丁受体,引起细胞内钙离子无节制释放,导致肌肉收缩、麻痹直至害虫死亡。本品以胃毒为主,能够防治鳞翅目害虫为害。
注意事项:
1.本产品有效成分为四唑虫酰胺,杀虫剂抗性管理委员会(IRAC)作用机理编号为28组杀虫剂。为避免使用相同作用机理产品防治同一靶标害虫连续世代,应参考施药窗口(以害虫的发生世代或30天)的方法来使用。在一个施药窗口内使用本产品或具有相同作用机理的产品,应在之后轮换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其他产品。对于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作物,可将整个作物周期视为一个施药窗口,后续种植中轮换使用不同作用机理的产品。严格按照标签推荐的剂量和每季最多用药次数使用。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防护服、雨靴等,禁止饮食、饮水和吸烟等。3.施药后应及时洗澡,清洗防护用具和衣物等。4.避免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接触本品。5. 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应三次清洗后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切勿重复使用或作他用。6.药液及废液严禁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其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附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及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7.禁止在柑橘树春梢期用药;禁止在玉米大喇叭口期之后、花粉完全脱落前用药。
中毒急救措施:
1.一般建议:将中毒者从危险区域转移,脱去受污染衣物并妥善处置,转移时需保持中毒者处于稳定的侧卧体位。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携标签就医。2.误服者应立即用清水漱口,禁止催吐。3.吸入暴露者或在有限空间(密闭或半密闭环境内)接触农药者出现不适时,应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保持呼吸道通畅。4.皮肤污染者应用大量流水冲洗。冲洗时勿疏忽头发、会阴及皮肤皱褶等处,忌用热水。如有条件,先用聚乙二醇400清洗再用清水冲洗。5.眼睛受污染时,应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0分钟。6.无已知的中毒症状,无特定解毒剂,建议医生根据患者症状对症治疗,大量吞食两小时内应考虑洗胃,可给服活性炭和硫酸钠。7.如发生中毒或化学事故,请拨打国家化学事故应急响应专线0532-83889090。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以密封的原包装储存于阴凉、干燥和通风处。2.加锁保存,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3.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肥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适宜的储存温度为0℃—35℃。5.运输时应注意防水防潮,避免雨淋日晒;搬运时轻搬轻放,不可倒置。6.远离火源或热源。7.本品与中等氧化剂化学不相容,应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质量保证期:3年
备注:
质量浓度200克/升。
核准日期: 2022-08-31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