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917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陆野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农药名称:倍硫磷
剂型:微乳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倍硫磷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葱 蓟马 10-1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于大葱蓟马若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2.于早上或傍晚在植株叶片背面正面均匀喷药,可提高防效。3.对十字花科幼苗及梨、桃、樱桃、高粱、啤酒花易产生药害,以防产生药害。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大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
产品性能:
本品属于有机磷神经毒剂,主要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害虫中毒死亡。对作物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但无内吸传导作用,残效期较长。在植物体内氧化成亚砜和砜,均有较高的杀虫活性,对大葱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2.本品对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梨树、高粱、啤酒花易引起药害,使用中防止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为延缓抗药性产生,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 (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 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及过敏者禁用。 1.
中毒急救措施:
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1.眼睛溅入:立刻用大量清水冲洗15-20分钟,如配戴隐形眼镜,冲洗5分钟后摘掉眼镜再冲洗15分钟。携此标签去医院诊治。2.误食:不要自行引吐,携此标签送医诊治。3.皮肤沾附:脱去被溅到衣服。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衣服彻底清洗后方可再穿。4.误吸: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如症状持续,向医生咨询。5.给医护人员的提示:无特殊解毒药,请医生根据症状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干燥、防雨、阴凉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等混合储存。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3.运输前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整、密封。运输过程中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12-16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