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2445 |
登记证持有人:周口市先达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虫螨·噻虫胺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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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8%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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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茄子 |
蓟马 |
15-25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80-100毫升/亩 |
灌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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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韭菜韭蛆发生始盛期或高峰期,每亩兑水30—60公斤灌根;于茄子蓟马发生初期,每亩兑水40—50公斤均匀喷雾。2.本品在韭菜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在茄子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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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虫螨腈是一种芳基取代吡咯化合物,在植物叶面渗透性较强;噻虫胺一种高选择性的新烟碱类杀虫剂。两者结合具有触杀、胃杀和内吸作用,正常使用条件下,对韭菜韭蛆和茄子蓟马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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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使用时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施药后要及时洗手洗脸。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禁止在植物开花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使用。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桑园和蚕室及其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4.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5.哺乳期妇女及孕妇避免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轻度中毒:头痛、呕吐、出汗等;过量误服,可导致腹泻发生或重者抽搐。急救措施: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应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接触皮肤,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的皮肤;如溅及眼睛,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严重者送医就诊;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请医生诊治;如误服,不得催吐,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处,防止受潮,隔热防晒,避免高温,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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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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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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