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822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海而三利生物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胺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小麦 蚜虫 900-11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玉米 蛴螬 1300-1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花生 蛴螬 1250-1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使用技术要求:
1.根据种子量确定制剂用药量,加入适量清水(每100千克干种子加水约1——2升)混合均匀,与种子充分搅拌,直到药液均匀分布到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2.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
产品性能:
噻虫胺主要作用方式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神经突触。具有内吸性,根吸收并传导。主要用于防治吸允性昆虫和咀嚼性害虫。本品对花生蛴螬、小麦蚜虫和玉米蛴螬均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严格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则正确使用,未用完的液体就保存在原包装内,盖紧瓶盖,并远离儿童、饮料和食物。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 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不可饮食、吸烟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收药液。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6.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清洗,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皮肤。中毒症状:按照标签推荐方法使用,无典型中毒症状。皮肤接触: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皮肤暴露部位。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入: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误服: 饮足量温水,催吐,洗胃,导泄,携带产品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远离火源、热源,储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放置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混合储存。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9-29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