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763 |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氟氯氰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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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0.5%
噻虫胺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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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蛴螬 |
700-10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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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甘蓝移栽前将药剂均匀撒施于种植沟内,施药后覆土。2.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润以有利于有效成分的释放和均匀分布。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大雨,请勿施药。4.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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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两种不同作用机理的有效成分氟氯氰菊酯和噻虫胺复配而成的杀虫颗粒剂,二者混用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可有效防治甘蓝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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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眼镜等,施药期间不可吸烟、饮水和进食。2.施药后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洗手、脸及裸露皮肤,被污染的防护服,戴口罩、手套等要及时换洗。3. 本品对鸟类、赤眼蜂有毒,鸟类保护区和天敌放飞区禁用;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避免在周围植物花期时使用。4.对家蚕有毒,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注意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5.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清洗器具后的废水不得随意排入河塘等水体,以免污染水源。6.用过的空包装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采取急救措施。皮肤污染要立即更换衣服,用肥皂和清水洗皮肤;眼睛接触,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尚无特效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密封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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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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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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