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689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华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咯菌·噻虫胺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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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33%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3%
噻虫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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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根腐病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花生 |
蛴螬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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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花生种子倒入,充分包衣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 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4. 包衣后的种子应及时催芽播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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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噻虫胺和咯菌腈复配制剂,噻虫胺是烟碱类杀虫剂,用于种子处理,可被作物根部迅速内吸,并传导到植株各部位。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两种有效成分混配可有效防治花生蛴螬和花生根腐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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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佩戴防渗手套、口罩和护目镜,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勿将药液或空包装弃于水中。对鸟类有毒性,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播种后立即覆土。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5.使用后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作他用。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本产品时对眼睛和皮肤做好防护措施。如不慎溅入眼睛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若严重者请及时就医。2.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者携标签就医。3. 若误服,立即用大量水引发呕吐,若病人昏迷切勿引吐,立即携标签就医,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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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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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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