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557
登记证持有人:济南一农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噻虫胺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小麦 蚜虫 800-12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花生 蛴螬 1200-1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种子包衣
使用技术要求:
1.种子包衣方法: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推荐药浆种子比为1:50,即100公斤种子对应的药浆为2升),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播种时需考虑低温、大雨等不良环境影响,适时播种。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产品性能:
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主要作用方式是刺激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影响昆虫中枢神经系统中的神经突触,使昆虫异常兴奋,全身麻痹而死。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内吸性强,由根部吸收并传导,用于种子包衣防治花生蛴螬、小麦蚜虫。
注意事项:
1.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护目镜,穿长衣、长裤等。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收药液。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清洗,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3.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兽,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4.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施药后应立即覆土,严禁兽禽进入。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避免与氧化剂接触。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痛、恶心、呕吐、胸闷等。中毒急救: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被污染的皮肤,再用肥皂清洗,然后用清水冲净。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请医生诊治。4.误服:请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2-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