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551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市华宇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虫螨腈·噻虫胺
剂型:悬浮剂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28%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虫螨腈8%     噻虫胺2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韭菜 韭蛆 80-100毫升/亩 灌根
使用技术要求:
1、韭菜韭蛆发生初期灌根施药1次。2、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21天。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傍晚施药更有利于药效充分发挥。
产品性能:
本品由虫螨腈和噻虫胺复配而成。虫螨腈为新型吡咯类杀虫剂,作用于昆虫体内细胞的线粒体上,主要抑制二磷酸腺苷(ADP)向三磷酸腺苷(ATP)的转化;噻虫胺是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与烟碱乙酰胆碱受体类似,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二者复配灌根使用对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效。
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接触眼睛和皮肤,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安全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 4、用过的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本品不可与呈强酸、强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时应避免药液接触眼睛,粘膜和伤口等。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如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内,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应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21-08-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