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306 |
登记证持有人:北农(海利)涿州种衣剂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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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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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蓟马 |
110-33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玉米 |
蛴螬 |
144-4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花生 |
蛴螬 |
250-5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马铃薯 |
蛴螬 |
60-8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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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可供种业公司作种子处理,亦可供农户直接拌种。2.用于处理的种子应达到国家良种标准。3.作物包衣时,按照播种量,量取推荐用量的药剂,加入适量水稀释并搅拌均匀成药浆,将种子倒入,充分搅拌均匀,晾干后即可播种。4.配制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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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可有效防治玉米蛴螬、花生蛴螬、水稻蓟马、马铃薯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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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施用时要远离水源和居民,药剂要有专人看管,药剂不得与食品、饮料和饲料混放。严防药剂被人、畜误食。施用时要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要避免药液吸入口中或沾到皮肤上。使用中不可吸烟、饮食;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清洗手和身体裸露的部位。2.本品在大面积初次应用时,建议先进行小范围的试验。3.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4.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5.(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6.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7.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如果药剂接触到皮肤或衣服,一般采用软布除去农药,然后用淡肥皂水和清水冲洗;脱去污染的衣物。2.如溅入眼中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及时更换衣物、清洗皮肤。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并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本品无专用解毒药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禁止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混合储运。2.置于儿童及无关人员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运输时防雨防潮,装卸时轻卸轻放。运输时禁止包装倒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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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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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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