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283
登记证持有人:新乡市莱恩坪安园林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甲氨基阿维菌素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杨树 天牛 1.0-1.5毫升/厘米胸径 打孔注射
松树 天牛 7-9毫升/厘米胸径 打孔注射
松树 松材线虫 4.8-9.6毫升/厘米胸径 打孔注射
茭白 二化螟 160-2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用于防治杨树、松树上蛀干害虫天牛类的幼虫,低龄幼虫期用药效果较好。在杨树、松树基部距地面30—50厘米处,上下错位打孔,孔口朝上,钻深达木质部3—5厘米,孔径4.5毫米的小孔,钻孔与树干呈45°角,用本品4.8—9.6毫升/厘米。注:树木胸径低于5厘米时禁用,寒冷地区用药量可稀释2—5倍。在茭白上兑水量60升/亩,每季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胃毒和触杀作用,主要是通过增强神经递质如谷氨酸和α-氨基丁酸的作用,从而使大量氯离子进入神经细胞,使细胞功能丧失而死亡,对杨树天牛、松树天牛、松材线虫类的害虫、茭白上的二化螟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注意事项:
1.可根据树干胸径大小适宜打孔注药,用药1—2次。2.使用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此标签,并严格按照标签说明使用。3.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施药田块及其周边植物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桑园和蚕室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彻底清洗器械,并立即用肥皂洗手和洗脸。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不慎吸入,移至空气流通处,如出现呼吸困难或不适症状并持续,立即请医生诊治;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请医生对症治疗。2.不慎接触皮肤,立即去除污染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冲洗。如刺痛症状出现并持续,立即请医生对症治疗。3.不慎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洗,并请医生对症治疗。4.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可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α-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 、丙戊酸等。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等物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0.57%
核准日期: 2021-08-0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