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1066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五星农药厂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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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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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韭菜 |
韭蛆 |
2000-30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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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在韭菜收割后或定植期,于韭菜韭蛆发生初期混拌细土撒施施药,撒施后立即覆土,施药后须保持一定的土壤湿度。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在韭菜上安全间隔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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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新烟碱类杀虫剂,能结合位于神经后突触的烟碱乙酰胆碱受体,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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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使用时应穿长衣长裤、靴子,戴帽子、护目镜、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并洗涤施药时穿着的衣物。
2.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 (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韭菜开花期禁用,使用时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施用农药3日前告知所在地及邻近3000米以内的养蜂者风险降低措施。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4.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肥皂和清水彻底清洗干净。 2. 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的清水冲洗眼睛至少15分钟。 3.不慎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新鲜处。 4. 误 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5.本品无特效解毒药,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
3.切勿与食品、粮食、饲料、种子、饮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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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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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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