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0297 |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金田地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农药名称:咯菌腈·噻虫胺·噻呋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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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14%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咯菌腈1%
噻呋酰胺3%
噻虫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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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花生 |
白绢病 |
1620-2024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花生 |
蛴螬 |
1620-2024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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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花生播种前兑水均匀包衣,晾干后播种。2.包衣方法可采用机械包衣和人工包衣两种方法。3
.用于包衣处理的种子应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良种。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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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复配杀虫杀菌种衣剂,噻虫胺是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活性,对花生蛴螬具有较好防效;噻呋酰胺属噻唑酰胺类强内吸传导性杀菌剂,持效期长;咯菌腈为非内吸苯吡咯类化合物,对子囊菌、担子菌、半知菌等病原菌引起的种传和土传病害有很好的防效。三种成分混配能够有效防治花生蛴螬和白绢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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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戴防渗手套、口罩、穿长袖衣、长裤、靴子等。此时不可饮食、吸烟等。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处理后的种子严禁人畜食用,如需晾晒必须有专人看管。4.播种后应立即覆土,严禁畜禽进入。5.本品对鸟类、鱼、虾、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时应远离池塘、水源,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鸟类保护区禁用,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6.未用完的制剂应放在原包装内密封保存,切勿将本品置于饮、食容器内,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眼睛有刺激作用。用药时如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如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如误服,立即停止,用大量的清水充分漱口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严重者携标签就医。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可采取洗胃、活性碳吸附及稀释等办法救治,注意防止胃容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切勿对昏迷病人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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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在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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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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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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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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