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10199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扬州市苏灵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1-甲基环丙烯 |
剂型: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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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甲基环丙烯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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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苹果 |
保鲜 |
125-250毫克/立方米 |
密闭熏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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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整库处理方法:检查库体气密性后,完成苹果入库,根据冷库体积选取相应重量包装产品。将产品加入至清水中并搅拌,1-甲基环丙烯气体开始释放,操作人员应立即离开,并关闭库门,整个处理操作过程要快(1~2分钟之内完成)。密闭熏蒸结束打开库门通风30分钟,之后的管理与常规冷库贮藏相同。
包装箱处理方法:苹果装箱后,根据包装箱大小和体积选取相应重量包装产品,产品加适量清水置于包装箱内,并重新密封。 根据品种和处理条件不同,建议密闭熏蒸时间控制在12~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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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可通过有效抑制乙烯的作用,使苹果在储存、运输及销售过程中保持新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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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药剂或其包装不得污染水源。包装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2.对二氧化碳敏感的苹果品种,冷库需要定期进行通风,包装箱使用保鲜袋需要打孔,且透气孔均匀分布,避免由于二氧化碳伤害造成损失。
3.本产品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并有能力从事此项工作的人员使用。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吸入药剂,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施药期间不可吸烟、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6. 使用过程中所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该产品对眼睛有刺激性,使用时避免药液接触眼睛。 1.吸入:立刻离开施药现成,转移至空气新鲜处; 2.眼睛皮肤接触,以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不慎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携标签到医院就诊; 4.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加锁贮存; 2.药剂要远离儿童及其它无关人员; 3.药剂要远离食品饮料及动物饮料; 4.运输时注意不要损坏包装。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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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1-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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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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