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200324 |
登记证持有人:江西中迅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虫胺 |
剂型:种子处理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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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虫胺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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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蓟马 |
600-9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玉米 |
蛴螬 |
668-833毫升/100千克种子 |
拌种 |
花生 |
蛴螬 |
600-800毫升/100千克种子 |
种子包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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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玉米或花生播种前,按推荐用药量,将药剂加少量水稀释,每千克种子药液量以20毫升为宜,使药剂均匀附着在种子表面,晾干后即可播种。2.配好的药液应在24小时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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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活性,通过触杀和胃毒起杀虫作用,可有效防治水稻蓟马、玉米蛴螬和花生蛴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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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在种子处理过程中,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污染衣物,避免吸入药液。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在饮水、进食和抽烟前,应先洗手、洗脸。2.配药和种子处理应在通风处进行,操作人员应穿戴长衣长裤、帽子、口罩、手套、鞋等安全防护措施。3.种子处理结束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洗澡,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4.处理过的种子必须放置在有明显标签的容器内。勿与食物、饲料放在一起,不得饲喂禽畜,更不得用来加工饲料或食品。5.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附近禁用;播种后应立即覆土。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若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不能催吐,应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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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20-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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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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