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4139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氯虫苯甲酰胺 |
剂型:颗粒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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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虫苯甲酰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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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二化螟 |
159-198克/平方米 |
撒施(苗床)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159-198克/平方米 |
撒施(苗床) |
胡萝卜 |
地老虎 |
200-600克/亩 |
撒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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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按规定药量在插秧当日或前一天均匀撒在育秧盘上。抖落沾在叶面上的药剂后,喷洒少量的水,使药剂粘附在育秧盘基质土上,随后进行插秧(请务必均匀喷洒,以免因喷洒不均匀导致叶片发黄、叶尖枯萎等药害的发生)。2.于胡萝卜播种前将药剂与适量细土混合均匀后撒施。3.在水稻和胡萝卜上每季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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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氯虫苯甲酰胺可导致某些鳞翅目昆虫交配过程紊乱,降低夜蛾科害虫的产卵率。本品用于防治水稻二化螟、稻纵卷叶螟,胡萝卜地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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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对软弱徒长苗、立枯苗、生长不良的秧苗等容易发生药害,因此要注意。2.请严格遵守规定的使用量、使用时期及使用方法。过量使用本药剂会产生叶子枯萎等药害。3.大田不平整的话,可能会发生药害,因此应仔细地耙田,注意移植后不要让田面露出。4.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5.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鸟类保护区及其附近禁用;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6.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7.建议与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8.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置,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能作为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9.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的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4.误食: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2.勿与食物、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同运同贮。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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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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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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