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183576 |
登记证持有人:广东植物龙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14-羟芸·胺鲜酯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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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2%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04%
胺鲜酯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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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白菜 |
调节生长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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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于小白菜苗期、生长期各施药1次,施药间隔7-15天,施药时注意 均匀喷雾。 2、在晴天无雨时喷施。 3、在小白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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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由胺鲜酯和14-羟基芸苔素甾醇复配而成植物生长调节剂。胺鲜酯是对植物生长具有调节、促进作用,提高过氧化物酶及硝酸还原酶的活力,14-羟基芸苔素甾醇具有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作用,促进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对肥料的有效吸收,辅助作物劣势部分良好生长。两者复配对小白菜调节生长、增产具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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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化肥混用。2.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准则使用本品。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液接触皮肤、眼睛和衣物,避免吸入雾滴。切勿在施药现场抽烟或饮食。施药后,彻底清洗防护用具,并更换和清洗工作服。3.远离水产养殖区,避免污染水源。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土壤等环境。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对症治疗。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粮食、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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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18-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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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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